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商家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具体到您的情况,商家以次充好将生锈自行车冒充新车销售,已经构成欺诈。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 首先保留好购车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据,最好能拍下自行车生锈的照片或视频。2. 与商家再次协商,明确要求退货退款。如果商家拒绝,可以直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12315热线)。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尽快行动,因为这类纠纷越早处理越有利。如果自行车价格较高,建议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