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适用程序。明确自己的案件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以此知晓大致的调解期限范围,做到心中有数。
(二)如有需要及时申请延长。如果觉得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调解,当事人应尽快向法院提交延长调解期限的申请,争取更多时间达成调解。
(三)关注法院通知。随时留意法院关于调解时间、是否恢复庭审等方面的通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