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直接办理取保候审需遵循法定条件。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适用。管制限制罪犯一定自由却不关押,拘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包含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若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后,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适用。
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以及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而需取保候审的,同样适用。
为更好落实取保候审制度,公安应严格审核案件材料,确保符合条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精准判断社会危险性;加强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确保其遵守规定,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