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市里面民政局一般能办理离婚,前提是该民政局设有婚姻登记处,且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内。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是市级、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处。若市里面民政局设有婚姻登记处,同时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辖区,就可以去办理离婚。办理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就能领取离婚证。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流程细节,若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对相关材料准备、手续办理等存在困惑,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