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诉讼费时,先明确诉讼请求中物品的金额或价额。依据上述标准,对应相应区间算出具体费用。比如请求返还价值15万元的物品,1万元需交50元,1万至10万部分(9万)按2.5%交纳即90000×2.5%=2250元,10万至15万部分(5万)按2%交纳即50000×2%=1000元,总共需交50+2250+1000=3300元。
(二)原告要按照计算出的金额先预交诉讼费,在起诉时向法院缴纳。
(三)等待法院判决结果,若胜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耐心等待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承担的数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重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