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工作中保持公正廉洁,杜绝因私利而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以及收受贿赂的行为。
(二)司法机关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徇私舞弊减刑及受贿等违法行为。
(三)一旦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减刑罪与受贿罪,应依法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