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判决未处理共同财产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凭证,准备好诉讼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二)若对已生效判决的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申请再审,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同时努力寻找符合法定情形的新证据,如财产来源的新证明等。
(三)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尽快固定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