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破坏交通工具行为的人,如果还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及时停止犯罪,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二)受害者或发现破坏交通工具行为的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现场,为后续调查提供有力证据。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破坏手段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确保量刑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