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财物性质要清晰区分。明确哪些是带有结婚目的的大额彩礼,哪些是日常小额赠与或增进感情的花费,这样能准确判断哪些财物可主张返还。
(二)协商过程中,双方要保持理性,将各自想法和诉求清晰表达,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财物处置方案。
(三)若选择诉讼,要提前收集并整理好证据,确保证据真实有效且能有力支撑自己要求返还财物的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