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债务纠纷中借贷合意不成立的问题,我理解您的困惑。这种情况在法律实务中确实比较常见,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分析。首先,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借贷合意,这是最基本的法律要件。如果对方主张存在借贷关系,但您认为没有达成借贷合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是否有书面借条或借款合同?如果没有,对方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合意。2. 资金往来是否有明确备注为借款?转账记录本身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3. 双方日常交往情况如何?如果是亲友间往来,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或共同消费。建议您先整理手头的证据材料,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如果对方已经起诉,建议尽快准备应诉。如果还在协商阶段,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建议您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梳理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