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挪用资金的一方,若发现资金被私自挪用,应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相关合同等,这些证据有助于后续维权。
(二)及时与挪用资金的人协商,要求其归还资金,协商时可进行录音留作证据。
(三)若协商无果,根据不同主体情况选择合适途径。若是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挪用,可先向公司内部反映,若公司不处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是一般主体挪用,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