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而言,要明确批捕后取保候审只是一种暂时的措施,不要误以为取保候审就不会被判刑。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和证据。
(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应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分析法律适用情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即便已取保候审,也不能放松辩护工作。
(三)司法机关在后面审理过程中,要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不受取保候审这一措施的干扰,公平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