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主动提出离婚,在法律上有明确且合理的规定。当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时,需得到军人同意,这是出于对军人职业特殊性的保护以及维护军婚稳定的考量;而若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军嫂提出离婚则无需军人同意,这保障了军嫂的合法权益和婚姻自由。
为确保离婚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需做好以下准备:
1.若以军人重大过错为由离婚,要准备相应证据。比如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亲密照片、视频、租房合同;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明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处罚记录、戒毒记录等。
2.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例如分居满两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3.严格确保证据来源合法、真实且与案件相关,以此有力支撑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