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罪行较轻,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人。比如一些犯罪情节不严重的经济犯罪,可能就符合此条件。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量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像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良好等情况。
(三)身体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四)案件侦查、审理时间长,导致羁押期限已满但案子还没办完的。
缓刑方面:
(一)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不会再犯罪、对社区没重大不良影响的,可宣告缓刑。
(二)不满十八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只要符合前面条件就应当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