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接见规定不同。行政拘留亲友按拘留所规定会见,每周1至2次,每次不超30分钟;刑事拘留侦查阶段亲友不能见,只能律师按程序会见,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亲友在司法机关安排下会见,次数和时间依具体情况定。
法律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其目的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规范的人进行惩戒。在此期间,为保障被拘留人与亲友的基本交流权利,允许亲友按拘留所规定会见,但为了管理秩序,会对会见次数和时间作出一定限制。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侦查阶段,为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情况发生,只有辩护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且律师需按规定程序申请。到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亲友会见。如果大家在拘留会见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