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民企负责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二)要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还积极退赃退赔,能证明不会再危害社会秩序和司法程序,也可申请。
(三)负责人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具备申请条件。
(四)当羁押期限到了,案件还没办完,同样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