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解除与传媒公司的协议,先看协议有无解除约定,满足约定条件可按约解除;无约定擅自不履行构成违约。可协商解除,协商不成传媒公司追究责任时应积极应对,觉得责任过重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协议中若有解除约定,当满足约定条件时,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解除协议。若协议未约定,擅自不履行协议义务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遇到需解除协议的情况,先尝试与传媒公司友好协商,说明情况争取理解。若协商不成,传媒公司追究责任是其合法权利。当事人若认为违约责任过重,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决。若您在处理与传媒公司协议解除问题上有困惑,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