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害者,一旦发现可能遭遇冒充银监会的诈骗,要立即停止与对方的接触,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对于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领域诈骗行为的监测和预警,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打击此类诈骗的效率。
(三)对于公众,应加强金融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对冒充国家机关诈骗的警惕性,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信息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同时,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行为同时符合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时,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