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说,子女出资为父母购房并明确表示是赠与的,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一旦完成(房产过户登记),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不过,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可以主张返还:
1. 如果当时有书面或明确的口头约定是借款而非赠与,可以主张债权关系;
2. 如果赠与行为严重影响赠与人生活,且父母经济条件尚可,可能依据民法典第666条主张撤销;
3. 如果父母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的行为(如虐待、遗弃等),也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建议先梳理当时的出资性质是否有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撤销赠与,建议先与父母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途径。但要注意这类案件举证难度较大,建议提前做好证据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