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诉诽谤罪做无罪辩护,可从言论真实性、主观故意性、言论性质等要点切入。
1.证明言论真实。拿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充分证据,还原事实真相,证实所说内容是真实发生的,不符合诽谤罪捏造虚假事实的构成要件。收集与言论相关的各类证据,如事情发生时的文件、照片、视频等,用以支撑言论的真实性。
2.判定主观故意。若能表明发表言论时并不明知是虚假的,或是因合理误解、判断失误等情况为之,没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便可作无罪辩护。准备相关材料,如当时获取信息的渠道、思考过程等,证明自己无主观故意。
3.考量言论性质。针对公众人物公共事务处理表现的客观评价,即便言辞激烈但未超合理范围,不构成诽谤。整理评价所基于的事实依据,表明评价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围绕要点收集证据、组织答辩,以争取无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