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已提供银行卡,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银行卡,不随意借给他人,避免陷入违法风险。
(三)提升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不贪图小利,对他人要求提供银行卡用于不明用途的情况坚决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