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假离婚”履行法定程序后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身份关系解除,财产分割等约定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对双方有约束力,一方不愿复婚另一方无法要求恢复婚姻关系,财产分割有欺诈情况受损害方可请求重新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当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取得离婚证,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便合法解除。此时,双方在身份上不再是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一方在“假离婚”后不想复婚,另一方不能以“假离婚”为理由让婚姻关系恢复。不过,要是在财产分割时存在欺诈等情况,受损害的一方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您在“假离婚”相关事宜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