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土地出租期间补偿款归属依补偿款性质而定,土地所有权补偿归村集体,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归承租人,土地使用权补偿一般归承包经营权人、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给有实际经营的承租人。
法律解析:
《民法典》及相关土地法律法规保障了各类补偿款分配的合理合法性。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土地所有权补偿款自然归村集体。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是承租人投资和种植的成果,给予承租人补偿是对其投入的认可。土地使用权补偿通常遵循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原则,但合同意思自治优先,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停产停业损失是对实际经营者因征收遭受损失的弥补,所以给有实际经营的承租人。如果您在土地出租补偿款归属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