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行为,单位应及时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包括财务账目、资金流向记录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当掌握确凿证据后,单位要果断向公安机关报警,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所掌握的全部线索和证据。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单位也应重视,收集证据并向警方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