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为他人谋取利益”在行贿罪认定中有多种明确情形,包括实际或承诺谋利、明知请托收受财物、事后基于履职收受财物以及特定关系间收受财物等情况。
法律解析:
在行贿罪认定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判定有多种方式。实际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时,承诺涵盖明示与默示,哪怕没有实际行动,承诺了就满足条件。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直接视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无需额外的承诺或实施行为。履职时没被请托,但事后基于履职事由收受财物同样认定为此情况。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之间,收受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且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也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规定旨在全面准确地认定行贿受贿行为,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权威。如果大家对行贿罪认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