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简单说就是有人怀着非法占有的坏心思,把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或者是别人不小心遗忘的东西,还有可能是地下挖出来的埋藏物,都偷偷变成自己的,而且数量不少,还坚决不还给人家。
一般侵占罪要立案的话,得看侵占的数额。通常是达到5000元到2万元以上才行。不过,这个数额标准在各地实际处理案件的时候,会不太一样。
要知道,构成侵占罪得符合一些条件。首先得是合法拿着别人的东西,然后再非法据为己有,还死活不还。要是侵占的数额没到标准,但是这人经常干这种事儿,把每次的数额加起来达到标准了,那也可能被当成侵占罪来处理。一旦达到了能立案的标准,被侵占东西的人就可以去法院告,让法院追究侵占人的责任,把东西还回来。这就好比有人拿了你的东西不给,你能通过法律手段让他把东西乖乖交出来,还得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法律就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武器,遇到这种事儿别怕,大胆用法律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