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撤诉后费用承担确实要依据仲裁规则和具体情况判定。没有绝对固定模式,需多方面考量。
1.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原则上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过仲裁机构有酌情适当退费的权力。这是考虑到此时仲裁程序尚未充分开展,有调整空间。
解决措施:申请人在决定撤诉时,可向仲裁机构咨询退费可能性及比重。
2.仲裁庭组成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已发生的如仲裁员报酬、实际开支等费用通常由申请人承担。但仲裁机构会结合案件进展、双方过错等综合判断是否调整分担。
解决措施:申请人应提前评估仲裁庭组成后的费用风险,若有和解可能,尽量提前协商。
3.因被申请人提出和解等使申请人撤诉,且双方有费用承担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
解决措施:双方在和解时应明确、详细地书面约定费用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