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幼儿园通常需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幼儿园对在园儿童负有教育和管理义务,保障儿童安全是其基本职责。比如园内设施维护不当导致儿童受伤,幼儿园需担责。
(2)若幼儿园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如幼儿园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3)当损害由幼儿园以外第三人造成时,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幼儿园未尽管理职责,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例如校外人员进入幼儿园伤害儿童,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就需承担补充责任,且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提醒:家长应关注幼儿园管理情况,幼儿园要完善管理保障儿童安全。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