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方面,若提出离婚,要尽力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的相关证人证言、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主张分割财产时,保留好财产的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证明财产存在及权属的材料。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准备自己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二)被告方面,不同意离婚就要收集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像夫妻共同出游照片、聊天记录等。若主张某些财产归自己,要拿出购买合同、出资证明等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