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抚养方接收抚养费后,要合理规划使用这笔费用。比如详细记录开支,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方面。
(二)支付方有权对抚养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一定监督,但注意方式要合理合法,不能过度干涉直接抚养方的正常照顾行为。
(三)若出现直接抚养方确实滥用抚养费,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支付方可以向法院反映,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