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即便没有直接动手实施暴力行为,也可能因特定身份而承担法律赔偿责任。比如策划者,他们提前谋划斗殴事宜,是事件的始作俑者;组织者,负责召集人员、准备工具等;指挥者,在现场调配人员、指挥行动,这些人虽可能未直接动手,但对斗殴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2)积极参与其中发挥作用的人,即便没动手也不能免责。积极参与包括提供信息、协助准备等行为,这些行为都对斗殴行为的顺利进行有推动作用。
(3)根据民法典,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连带责任。受害者有权向所有参与者索赔,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等。
提醒:在面对可能涉及聚众斗殴的情况时,切勿参与策划、组织等行为,即便不直接动手也可能担责。若涉及相关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