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前发现且情况紧急时,赶紧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后马上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手段,有效阻止财产继续转移。
(二)诉讼中发现财产转移,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搞清楚财产转移的具体情况,接着请求法院判定转移行为无效,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三)执行阶段发现财产转移,执行法院能责令被执行人交出已转移的财产。要是对方不交出,法院可强制执行,还能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一定要重视收集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财产转移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