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方面利用法律优势:两周岁以内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若孩子在此年龄段,女方可直接以此为依据争取。八周岁以上孩子,女方提前和孩子协商,让孩子表达想和自己生活的意愿。
(二)收集有利证据:准备工资流水、房产证等证明自身经济实力;找老师、邻居为自己陪伴孩子多、负责孩子生活学习作证;收集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影响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庭审积极表现:清晰阐述自身抚养孩子的优势以及对孩子未来的规划,让法官看到自己能给孩子良好成长环境。
(四)关注孩子情感:避免因争夺抚养权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关注孩子情感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