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出轨方自行向第三者索要精神损失费,确实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建议不要盲目主张,避免浪费时间精力。
(二)出轨方配偶若想让第三者返还出轨方赠与的财产,就要尽力收集能证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未经自己同意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买物品的凭证等,然后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返还。
(三)若因第三者介入人身权益受侵害,受侵害方要及时固定侮辱、诽谤等侵权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依法要求第三者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能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