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要仔细核实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信息。可通过被告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资料来确认经常居住地,避免因管辖问题耽误起诉时间。
(二)准备诉讼材料时,要确保材料完整准确。财产证明尽量提供详细清单,若涉及隐藏财产等情况,可在诉讼中申请调查取证。起诉状内容要逻辑清晰,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有理有据。
(三)立案时,提前了解法院的缴费方式和金额,准备好足额资金。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四)调解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智,明确自己的诉求底线。若调解方案能满足基本需求,可考虑接受;若无法达成一致,要积极准备审理程序。
(五)审理与判决阶段,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要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