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决定走协议离婚程序,要提前了解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做好心理准备。
(二)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双方都要慎重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逾期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