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家属能否拿犯罪嫌疑人的东西需分情况,与案件无关的私人物品查明情况后可返还,与案件有关的在案件侦查、审理期间不能拿,案件终结有最终处理决定且决定返还时家属才能取得。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所以与案件无关的私人物品,司法机关查明情况后会及时返还给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而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作为证据等,在案件侦查、审理期间,为保证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家属不能拿走,需等案件终结,司法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若决定返还,家属才可取得。遇到这种情况,家属可先向相关司法机关询问物品性质及处理情况,依法依规处理。若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对法律规定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