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成为连带责任人面临强制执行,应积极与权利人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还款方式和期限,避免财产被直接执行。
(二)向法院说明家庭情况,请求在执行财产时,充分考虑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需品。
(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被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