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构成聚众斗殴不能仅看一方是否达到3人,要综合看是否有报复等不正当目的、双方是否有相互殴斗的故意和行为。
(二)如果一方单纯挑衅、另一方自卫,或者未实际发生互相殴斗,即便一方人数达3人以上也不构成聚众斗殴。
(三)当双方都有互殴故意,一方或双方人数达3人以上并实施互殴行为,才可能构成聚众斗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