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按房屋面积补偿未考虑另一方因素,拆迁所得房子属个人财产,可保留好婚前房产相关证明,如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等,以证明房产归属。
(二)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婚前财产但考虑双方人口因素补偿,拆迁后房子为共同财产,要留存拆迁政策相关文件等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双方有关于房子归属的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要确保书面约定合法合规,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