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要采取必要措施追捕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可发布通缉令,运用边控、技术侦查等手段将其缉拿归案。
(二)在嫌疑人脱逃时,司法机关可继续对在案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
(三)若因犯罪嫌疑人脱逃致使案件无法侦查终结,可中止侦查,等其到案后再恢复。
(四)若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可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若未履行,可对其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脱逃,可没收其保证金,重新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