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主从犯:准确判断各行为人在团伙盗窃中的作用,明确主犯和从犯,主犯承担全部责任,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利用自首情节: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免除处罚。
(三)争取谅解: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赔偿损失等,获得被害人谅解,在量刑时可作为酌定从轻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