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身体健康且有抚养意愿和能力,在孩子未满月父母离婚时,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收集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二)若父亲认为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如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三)父母双方若能就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达成一致,且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签订协议并向法院说明,争取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