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收集:仔细查找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对于聊天记录,保存时要保证其完整性,并且要能明确双方身份,比如通过聊天中提及的姓名、特定事件等确定。
(二)物证收集:可以留意寻找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视频资料。若采用偷拍、安装摄像头的方式,要在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前提下进行,例如不能在他人私密空间安装。
(三)视听资料获取:尝试获取出轨方亲口承认出轨的录音,录音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通过非法拘禁、威胁等手段获取。
(四)证人证言收集:与邻居、朋友沟通,争取获取他们关于出轨情况的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