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批准逮捕前的羁押阶段,犯罪嫌疑人有与辩护律师会见的权利。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和沟通的途径,保障其在法律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2)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确保会见顺利进行。
(3)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考量。
(4)非辩护律师通常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只能通过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情况,保证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和保密性。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注意只有辩护律师能按规定会见,涉及特殊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需按要求经许可。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