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指派戴剑敏律师作为被告人付某某的辩护律师。本案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并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召开四次庭审。本律师结合庭审与本案的证据,发现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
根据《刑法》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体为领导者、组织者。《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其做了扩张解释,把
1.宣传者、培训人员也视为了领导者、组织者;
2.把对组织的扩大起着关键作用的人,也视为了领导者、组织者。
以上是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 无罪辩护词怎么写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