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将父母生病借钱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坦诚沟通,一方在借款时告知另一方借款事宜并获得同意。同时,保留好借款用于父母医疗的相关凭证,如医院发票、病历等,证明借款用途合理且对家庭整体利益有益。
(二)若不想承担对方为其父母生病所借债务,未参与借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证据,如证明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证明借款并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