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缓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此为减刑情况。罪犯应在服刑中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避免故意犯罪。
(二)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也属于减刑。服刑人员可积极争取立功,比如检举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
(三)若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会被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缓执行期间重新计算。服刑人员绝不能故意犯罪,遵守监规很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