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逃税比例。明确100万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若在10%以上,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在30%以上,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当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争取获得行政处罚,从而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五年内有逃避缴纳税款刑事处罚记录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