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管何时被发现,都要对新罪判决,然后将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来确定最终执行的刑罚。比如假释期间盗窃,之后被抓,就需这样处理。
(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要撤销假释,对新发现的罪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数罪并罚确定执行刑罚,且已执行的刑期算在新判决刑期内。例如假释期发现之前还有诈骗犯罪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